《危险品货物包装检测》相关问题三
1. 危险货物经营企业是否需要向海关申请办理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生产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应由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的隶属海关申请办理。
2.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范围?
答: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公告第129号)的规定,目前海关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3. 酒精凝胶洗手液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内相似条目只有第2568条乙醇(无水),是否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报检?
答:含酒精凝胶洗手液可能涉及该目录第2828条“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出口时建议进行危险特性分类鉴别,如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需向产地海关申请检验,如果属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所列明的危险货物,企业应当在产地向海关申报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符合危险货物有限数量或例外数量相关规定的,可免于申请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
以上是对抗压堆码试验的简单分析;如果大家后续想了解更多,请关注我们:更多包装测试资讯都在这里;《危险品货物包装检测注意事项l》,《危险品货物包装检测的相关问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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